关于2012届毕业班资产清查的通知
为做好2012年毕业班资产的清查与交接工作,保证毕业生顺利离校,现将毕业班资产清查的工作布置如下:
一、资产清查
毕业班教室资产清查由系部资产管理员负责,公寓资产清查由物业公司公寓管理部负责,请对照2011年下半年资产清查登记情况,认真检查毕业班教室、公寓资产现状,根据实际情况填写《资产清查赔偿情况登记表》,记录人为损坏、丢失情况,并让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。涉及公寓资产赔偿的,在学生签名后须交各系辅导员签名确认。
二、责任追究
资产处根据资产损坏、丢失情况落实赔偿价格,会同各系部和财务处做好扣罚款工作,各系部学生管理部门做好相应责任追究和教育工作。
三、时间安排
毕业班资产实地清查工作要求6月29日前完成,6月29日下班前将教室、公寓资产清查情况登记表交国资办(行政办公楼105房间)。
请各系资产管理员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一个毕业班级,让毕业生保管好自己使用的资产,将资产完好地交回学校,做到文明离校,顺利毕业。
2012年6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