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单位:
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,贯彻落实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36号)、《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严格学校公有资产对外开放使用审批程序,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,经学校研究决定,出台并实施《公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规定》。请各单位遵照执行。(文件、指导价格及审批表项国资办网站)
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
2014年5月29日
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地址: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唐骏欧铃路99号 电话:0533-3821000 邮编:255130